五指山市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问题解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中一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1、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
2、有的地方土地纠纷时有发生,纠纷发生时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3、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的填制手续不完备。
4、有相当一部分村的档案已遗失或毁损,农户的经营权证有的已遗失,有的还没有发证到户。
由于以上的原因,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工作有哪些要求、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要求:
1、四落实:农户落实、地块落实(包括四至认定)、合同落实、证书落实;
2、七规范:程序规范、四至认定规范、合同签订规范、证书填发规范、家庭承包地登记规范、非家庭承包地发包规范、合同和经营权证资料建档规范;
3、两到户。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到户、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
4、一满意。农民对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发证工作和解决土地纠纷工作的结果满意。
5、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做到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
6、稳定原承包关系不变,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自行调整承包地块(小块变大块)。个别村民小组约定俗成适时调整耕地的,在不违背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经全体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并由各户户主签字(或盖章)认可。
7、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8、坚持“先确权,后发证”,对存在经营权纠纷的,先确权再发证。
9、现已发生纠纷或正在诉讼期间的承包地块暂不登记发证。
10、未按要求填好农户承包地块四至认定登记表的和未签订延包合同的农户不登记发证。
11、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按实际面积签定合同。
12、签定合同时,因户主在外或全家外出务工经商的,要通过电话等形式与该户户主取得联系,明确委托代签人签字。(要有委托书)
13、土地承包期限。未发证的以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上规定的期限为准;无二轮承包合同的,要补签合同,根据县区布置二轮承包工作开始(以承包期限30年控制),但截至日期不得超过2028年(农业部规定)。
14、农村二轮土地承包证颁发之后土地作了调整的,以原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
3、《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2004年12月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有哪些程序。
办理程序。土地清丈→地块四至认定→填制土地清丈核实表→张榜公布→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签定合同→合同审核→填制经营权证书→颁发证书→资料存档。
四、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哪些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发包方书面填写审批表→乡镇经管站初审并登记造册→县区农工办复审→乡镇经管站指导村填制承包证书→颁发证书。
五、土地承包明确的基本单位有哪些。
1、发包方主体单位以村、组为基本单位,与农户签定承包合同,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盖章。
2、承包方以每户为基本单位。
3、面积以亩为基本单位。
六、直补面积与实际面积,在签证时怎样填写。
在不调整以二轮延包面积为依据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和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的基础上,按实际面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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