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探析
陕西省地方标准《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规范化是传统村落保护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精髓,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与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国民的集体乡愁。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的扩张,在现代化、乡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不少承载着乡土文化和历史记忆的古村落被连片拆除,或沦为空心村。为规范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制定了《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范》地方标准。计划下达后,西北大学严格按照《陕西省标准化条列》、《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相关要求,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资料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标准要素分析、方案讨论和意见征求等工作。历时7个月的认真工作,目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主要起草工作过程如下:
(1)准备、策划及分析、调研阶段。
2017年6月,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范》地方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标准的起草工作。工作组成员包括传统村落保护技术人员和标准化研究技术人员,确保了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接着拟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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