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制度
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政办〔2006〕72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六发〔2006〕3号)精神,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力推行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和缺席默认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一般审批工作中,强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凡属部门审批的项目,除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前置审批、上报上级和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一律视为即办件,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申报要件具备但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项目,实行超时默认制,视为无条件批准同意并必须为服务对象办理手续,其相关责任由超时限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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