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保障体系
地测防治水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及三量、环保水保方面业务工作,直管探放水队。对地测防治水专业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测防治水相关技术政策规定,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
三、负责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定防治水工作计划和专项治理方案,对防治水加强管理和考核。负责编制矿井带压开采防治水措施和专项方案。
四、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巡查、方案制定,地质勘探等工作。负责矿井地质构造和采区构造探测工作,所有超前物探、钻探必须有设计说明、原始记录和成果报告。
五、负责矿井地面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岩移观测以及井下测量放线及中腰线标定复核工作。对地面村庄、建筑物永久煤柱的留设进行调研、设计和编制报告。参与村庄地塌损害或搬迁补偿工作。
六、负责搞好矿井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煤炭资源管理,负责矿井储量、三量、损失量、回采率等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储量、三量图纸及台帐,要做到填绘及时,计算准确,按时上报。严格执行储量的转入、注销、报损制度。
八、负责组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十一类矿图的规范管理和定期更新。负责地测水文图纸的定期交换和更新工作。
九、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采矿证年检方面的技术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与环保、水利、国土部门的技术业务对接工作。
十、建立健全本部门资料档案,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资料。
地质及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一、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地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二、研究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它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地质技术问题。
三、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编制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地质“三书”。参加矿井采区和综采面设计审查工作。
四、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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