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开展“五五”普法自检自查报告
统计局五五普法自检自查报告
统计局五五普法自检自查报告
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县统计局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祥统发〔〕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制普法工作。现将我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
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
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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