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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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特别是权益保护状况,准确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进一步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筑牢“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积极到有关部门、农民工当中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那一世.文章-http://.找文章,到那一世.]
一、基本情况
全乡农民工输出情况
4月,全乡外出务工人员共3689
人,约占全乡农民人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8%,约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40%。输入到乡外省内占75%,省外占25%;男性占65%,女性占35%;16—25岁的占70%,25岁以上的占3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输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昆明、下关、景洪等地。
全乡转移农民工情况
4月,全乡共吸纳、就地转移农民工94人。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转移的农民工月工资收入200元以下的约占%,200—500元的占%,500元以上的占%。
劳务输出收入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乡外出、就地转移务工农民年均净收入3000—7000元不等,如按4000元计算,年均创收万元。
二、主要做法
党委、政府重视,工会主动工作、源头参与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乡基层联合工会积极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增多,乡基层联合工会组织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乡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积极为务工的农民创造宽松的务工环境,确保了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8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出台后,乡基层联合工会始终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
工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1、通过两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
一是依托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单位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
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二是在私营企业成立工会。在县、乡两级工会的指导下,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工会,把在厂内务工的农民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拿到工会会员证的他们高兴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
在对两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基础上,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别具一格的建会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会会员管理中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县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2、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农民工
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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