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8号
济发“2011”8号
中共济源市委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
—1—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省委、省政府去年年初明确提出,‚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做到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对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我市行政审批工作还存在审批管理分散、随意性较大、管理机制不健全、收费弹性大、‚前店后厂‛、‚体外循环‛、办事效率低下、群众办事难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既是实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更好地服务全市项目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快我市中原经济区充满活力的新兴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不断把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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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为企业、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为核心,以便民、效能为目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到2011年底,构建多功能、综合性、全方位和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努力把市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全市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平台和面向企业、人民群众统一处理各类政务事项的‚政务超市‛,实现我市在全省‚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综合服务最优‛的目标,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充满活力的新兴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目前尚未进驻的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驻。对业务量偏少或审批件呈季节性特征的部门审批项目,由部门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办理。在现有条件下,首先停止新建部门行政服务大厅,对已建成运行的部门行政服务大厅经整合和规范后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
—3—理。
按照业务关联和就近、便民的原则进行部门行政服务大厅跨部门整合。对审批业务相对独立、服务设施较为齐全的部门行政服务大厅,经跨部门整合,并通过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同意后列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分大厅。其他部门服务大厅一律取消,相关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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