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四批市级绿色学校申报、考核要求
关于命名第四批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和表彰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
优秀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及创建工作先进个
人的决定
名市州环保局、教育局:
由吉林省环保局、吉林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的第四批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活动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参与和各市州主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结束。经吉林省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决定命名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等32所学校(幼儿园)为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同时为了推进“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在“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主管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经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等21家组织单位、马世成等23名工作人员和张玉英等25名“绿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行表彰。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及受到表彰的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要保持荣誉、不断创新,继续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环保部门要继续加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指导和推动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创建规模,提高创建水平,使我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
1.第四批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名单;
2.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优秀教师名单;
3.吉林省“绿色学校(幼儿园)”优秀组织单位名单;4.吉林省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ΟΟ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吉林省绿色学校命名表彰决定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教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教中心、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未完,全文共2097字,当前显示6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