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工作调研的报告
一、违反公务员法行为的主要情形。公务员法规定了十六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即禁止公务员发生的行为:
(一)公务员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两项。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公务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八项。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4、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5、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7、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8、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三)公务员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有两项。
1、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四)公务员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三项。
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2、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3、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五)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主要情形。
1、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2、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3、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
4、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5、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
6、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7、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违反公务员法行为应如何处理。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对违反公务员法行为的,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处分的前提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
2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二)处分的种类
根据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对公务员处分有六个种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三)处分的原则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处分的程序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处理公务员的违纪行为并对公务员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决定时,应采取如下程序进行:
(1)调查。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
(2)告知。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
(3)陈述和申辩。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4)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3(5)通知。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五)公务员受到处分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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