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现状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热带北缘,位于东经100°16′~101°50′、北纬21°10′~22°24′,地跨勐海、景洪、勐腊一市二县,由互不相连的勐养、勐仑、勐腊、尚勇、曼稿五个子保护区组成,总面积24.2510万公顷,占全州土地面积的12.68%,其中核心区面积10.7424公顷,缓冲区面积7.2602万公顷,试验区面积6.2484公顷。国家林业局2005年3月批准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5-2015》,在保护区各片区之间划出部分地带作为生物走廊带,总面积8.5592万公顷。州人民政府2010年3月批准《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总面积3.533万公顷。目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际直接和间接管理面积达36.33万公顷。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热带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热带重要生物类群分布最集中、热带森林生态系统最完整的大型综合性自然保护区。区内分布有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等8个天然植被型,植被型占全国的27.6%、占云南省的66.7%;已知维管束植物214科1012属2779种,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1种;已知脊椎动物818种,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4种,占全国重点保护动物总数的44.36%、占云南省重点保护动物总数的69.51%。
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58年,1980年重新调整并扩大了范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7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993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1999年分别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2006年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林业示范保护区。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1988年成立并挂牌办公、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行政上受州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云南省林业厅指导。管理局下设勐养、勐
腊、尚勇、勐仑、曼稿5个管理所和科研所、生态旅游管理所共7个相对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7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总编制285人(含森林公安63人。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立法,实现资源保护有法可依
1992年7月,在我州(1991年已颁布实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的基础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经云南省七届人大第25次常委会议批准实行,使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为全国率先实现“一区一法”的自然保护区之一。之后,1992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1996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7年颁布实施了《关于在全州长期禁猎、收缴猎枪和制止毁林开垦的通告》,使西双版纳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保护区管理工作条件
在中央、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国家林业局于1988年、2001年、2008年先后分三批次投资3817.41万元(其中,三期在建1152万元,进行了保护区基础设施
建设。
一、二期建设为改善管理设施、更新管理设备,实现保护区管护的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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