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示范单位
争创民主管理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总结
9月16日,我校研究决定争创x乡县教育系统民主管理校务公开示范单位。为此,学校民主选举产生了x镇新一届教工代表,此前民主选举产生了学校财务结算组教工代表,日清周总月结,每周一会计或校长在教职工例会上公布上周收支情况,增加了财务透明度,在校务公开工作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对照上级“民主管理,校务公开”示范单位评选条件,学校必须在以下五方面下功夫: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争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佳绩;
2.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认真落实教代会职权,做好教代会的提案处理工作,学校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奖惩措施、考核办法等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3.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规范,教职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4.坚持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按照述职、评议、反馈上报的要求,每年评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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