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金融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目标和
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07〕12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现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科学构筑符合实际的城镇体系
1.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继续抓好中原城市群发展,支持其他地区性中心城市开放开发,积极发展中小城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到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3%以上,中原城市群城镇化率达到51%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各省辖市政府负责实施。
2.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省辖市达到90%以上、县(市)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75%以上;城市绿化普及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负责,各省辖市政府组织实施。
3.积极推进郑州航空港区建设。2008年开工建设港区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航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等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郑州市政府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4.争取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至开封高速公路,加快京港澳高速郑州段拓宽改造、107国道郑新段移线改建和郑州公铁两用大桥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京广铁路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郑州、开封市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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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快郑州至许昌间基础设施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洛阳至偃师间产业布局发展,加快荥阳市、上街区、巩义市等重要节点城市发育发展。
责任单位。郑州、洛阳、许昌市政府负责实施。
6.加快郑东新区、洛阳新区和新乡桥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郑州、洛阳、新乡市政府负责实施。
7.争取2008年郑汴产业带区域内白沙组团、官渡组团水厂、污水处理厂开工,争取开工建设道路35条以上,新增通车里程100公里左右,争取开工建设工业项目20个以上,推进首批15个村庄整合迁并。2012年郑汴产业带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0万人。
责任单位。郑州、开封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协调。
8.积极开展郑州、开封区域协调发展和配套改革试验。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指导,郑州、开封市政府负责实施。
9.进一步提升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力争5年内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8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到420万人,初步形成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0.加快洛阳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新区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力争5年内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9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到200万人,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1.加快开封城市发展。推动城区西向发展,力争5年内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到120万人。
责任单位。开封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12.加快中原城市群其他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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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平顶山、许昌、新乡、漯河、焦作、济源市政府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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