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管理责任书
篇一:动物检疫责任书动物检疫工作责任书
为了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行为,明确动物检疫人员检疫工作职责,严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保障畜产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xx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动物检疫并登记。
2.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
3.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货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不得隔山开证。
5.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规定上报疫情,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理。
6.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上一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7.切实加强检疫票据、检疫印章管理,严防检疫票据丢失现象的发生,如遇丢失,当事人应负责赔偿该票据的面值金额,禁止将检疫印章转交他人管理使用。
8.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肉食品安全等工作。
9.如畜牧兽医(检疫人员)技术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不到位、违规检疫、出具不合格票证等违法情况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兽医站各执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兽医站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动物检疫监管人员责任书
动物检疫监管人员责任书
xxx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二0一年
动物检疫监管人员责任书
为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增强全体检疫监管人员自身素质和综合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稳定控制,保障畜产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检疫监管人员实行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特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任务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瘦肉精”检测和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具体目标如下。
1、本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屠宰、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受理申报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屠宰、动物产品检疫率达到100%,检疫出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按签定权限检疫证明签证和出证率达到100%;
2、本辖区内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企业和个人等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全面建立,监督管理实现全面覆盖,每月组织监督检查一次;
3、文明执法,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查处案件结案率和准确率达98%;
4、做好畜产品质量特别是“瘦肉精”的监督管理,根据省的要求,牲畜按3%或不低于2头的比例完成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样检测任务,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5、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每月组织辖区乡镇站(检疫组)检疫人员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每季度组织对学习内容考试一次;
6、对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每季度对辖区检疫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义,每半所开展一次考核。
二、主要工作职责
(未完,全文共4372字,当前显示14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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