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分析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及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辗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报交警部门处理的均作记案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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