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近日利用课余时间,认真研读了《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规范》集中体现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明显突出了素质教育和师德教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学习,我感慨万分。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破解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新一代江苏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在此之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不少学生体质下降、患神经衰弱、脊柱弯曲、近视眼等疾病。一些学生在紧张、压抑的心理状态中,缺乏自信心和进取心。在学校和家庭压力下,一些少年儿童对学习、对学校、对教师、对家长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酿成了一些悲剧。这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扭曲了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剥夺了少年儿童的童心和乐趣,严重阻碍着少年儿童全面地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制约了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长此以往将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造成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原因很多,从根本上讲,是教育总体水平偏低,教育观念落后,教育结构、教育规模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劳动人事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存在着缺陷,就业竞争引发了升学竞争等;同时,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质量观、陈旧的人才观形成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家长望子成龙心切,部分社会媒体片面宣传甚至恶意炒作,使育人教育变成了升学教育,分数价值高于人的价值,升学目标取代了人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必须清醒认识课业负担过重给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造成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研究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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