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附件1纳税评估分析指标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①本期销项税额
②免抵退销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适用税率
③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进口料件模拟进项
备注: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④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率=(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⑤销售总额=内销销售
额+免抵退销售额
⑥存货变动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⑦综合税负率=(①+②-③+④)/(⑤+⑥)*100%4.预警值(标准值)情况:设定预警值,根据税政确定的指标。
5.疑点提示。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对销项税额的
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注: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二)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1.适用类型:生产性纳税人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
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4.预警值(标准值)。下达任务时说明。
5.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本期运费支出数×7%。
4.预警值(标准值)。无。
5.疑点提示。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和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四)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4.预警值(标准值):无。
5.疑点提示。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按规定视同销售的业务不计或少计销售、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可能存在虚开专票等问题。
6.数据来源。ct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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