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
实验室资质认定
事项名称:实验室资质认定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主体: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部门: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处办理地点:省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应当依法设立,并完成独立的注册法人;非独立法人要符合国家认监委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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