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汇报定稿12211221
——肃宁检察院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纪实
肃宁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预防职能,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城乡重大工程建设中的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包括人民公园、体育场馆、城市规划展馆、廉租房等近30项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安全。
迅速介入,为投资安全提供决策保障
肃宁县检察院根据国家2008—2010年间投资70多亿元,开展一系列重大建设工程的实际,迅速启动实施城镇建设职务犯罪预防预案,组织预防、反贪、反渎职等部门深入管理、施工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走访调研,并依据多年办案工作实践,总结分析城镇建设项目投资中职务犯罪滋生的环节、特点、原因、规律,迅速研究制定出台了《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的意见》、《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一区两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全县亮点工程建设的意见》等专件,引起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查漏补缺,加强重点环节“体检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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