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工作方案
古莲河露天煤矿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工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帮扶解困工作进程,协助党委、行政解决困难职工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再就业工作和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利益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解决好困难职工就业和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把送温暖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按着拾遗扑缺、救急济难的原则,对特困职工实行快捷的一站式服务,集中人力、集中资金、集中物资、集中就业岗位实施扶贫救助,以进一步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工会组织代表维护职工利益的新形象,促进我局改革、发展、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职责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集信访接待、特困救助、职业介绍、法律援助于一体,通过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为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企业特困职工实施及时的资金和物资救助,协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办理“低保”手续,解决他们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为下岗职工和特困难职工提供职业
介绍服务,扶持他们通过就业和再就业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为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企业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发挥保障职工生活的监督保证作用。
三、救助对象和办法
(一)救助范围和对象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行分级救助,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救助范围是矿各单位(包括改制企业)的困难职工。
1、困难职工家庭遭受意外灾害,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由帮扶中心予以必要的救助;
2、对患大病又未进入基本医疗统筹范围的特困职工,帮扶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协调职工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救助;
3、对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家庭,确因经济原因造成子女辍学的,救助中心给予一定的助学资金;
4、对下岗的劳动模范,有就业能力的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帮扶中心优先介绍工作单位,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义务提供求职登记服务;
5、对合法劳动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对因依法开展工会工作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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