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2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
1、条件。凡年龄满六十周岁、生活能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或老年痴呆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入托。
2、申请。本人填写入所申请登记表,家属(监护人)同意并签字。
3、体检。申请入室的老人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度的健康状况证明书。
4、认定。日间照料所根据家访、老人健康状况等有关体检综合评估进行入室认定。
5、签约。老人及亲属(监护人)与日间照料所签订《老人入托协议书》。
6、交费。入托老人或亲属(监护人)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按时到居家养老服务站交费。
居家养老服务站队伍管理制度
一、接受服务站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执行服务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或有意延长服务时间。
四、开展承诺服务,坚持12小时服务制定,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接到服务站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服务站备案。
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热情礼貌地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格偷盗现象。
居家养老服务站职责
一、做好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二、提供诚信服务,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价格。
三、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四、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确立服务等级等。
五、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六、定期对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和服务队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七、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八、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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