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备案程序
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
(仅供参考)
一、三同时概念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一、备案管理工作原则
1、工作原则。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原则是:“企业组织和落实、中介(评价)机构参与、专家审查把关、安监部门监督”。
2、分级负责、属地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安监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贸行业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受理、审查与备案工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由项目所在县区安监部门负责;上级安监部门备案的相关材料抄送项目所在地县区安监部门。
3、备案资料的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应当通过专家审查。审查工作由企业组织实施,审查专家由企业聘请,企业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审查,安监部门监督。审查专家应符合专业要求,应当具有市级以上安监部门认定的资质,一般3至7人。
专家审查内容主要有。安全条件综合分析报告(论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性核查等内容。
专家组对审查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评价机构、设计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审查内容落实整改,完成整改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确认后通过审查。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备案内容及程序
1.可行性研究阶段
①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未完,全文共2151字,当前显示61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