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
莎车县近年来受理信访典型案例
现将我县近年来受理信访中典型案例整理如下:[案例一]:
关于“三同”下派工作队员私自要回农户生活补贴案
案情。2000年2月18日,莎车县托木吾斯塘乡10村5小组和7村7小组农民反映县派“三同”工作队员有私自要回驻户“三同”生活补贴问题。
解决过程。乡镇党委向县整治办、县委组织部汇报后,引起部领导高度重视,于2月19日,抽调组织人员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和认真查证,县上下派的部分“三同”工作队员在农户领取生活补贴后,以各种理由,强行向农户索要生活补贴费情况属实,陈汉刚(莎车县物价局副局长)先后私自要回农户生活补贴360元;买买提玉素音(莎车县交通局干部)先后私自要回农户生活补贴120元;李疆英(莎车县医药公司干部)先后私自要回农户生活补贴450元;艾克拜(莎车县卫生局干部)私自要回农户生活补贴240元;吐逊江(莎车县物价局干部)先后私自要回农户生活补贴360元。调查过程中,这5名下派干部态度极不诚实,有意欺骗组织,当意识到事情败露时,才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并责令清退了私自要回的农户生活补贴费。2月19日下午,托木吾斯塘乡党委把违纪下派干部私自要回的农户生活补贴又及时交回农户手中。
2月20日,针对以上5名下派干部的认错态度和所产生的后果,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撤销陈汉刚同志物价局副局长职务,对其他违纪干部分别给予了开除公职的严肃处理。
启示:此案件反映了,我们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深处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谈化,在群众利益问题上认识不请,因利丧智,不能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最终导致背离群众,党纪难容。因此,我们今后必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把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完善和落实好,做到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管理就到哪里,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案例二]:
关于原阿斯兰巴格乡政法书记免职申诉案
案情:2002年12月,县委组织部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分组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考评(考核)时,因原阿斯兰巴格乡党委副书记(主管政法工作)阿布力米提阿布都热西提同志不服从乡党委、政府的管理,在群众中反映较差,民意测评不称职票超过应到会的三分之一以上,经县委研究,于2003年2月8日给予免职处理。阿布力米提阿布都热西提不服免职处理决定,于2003年底和2004年5月多次向县委领导及县委组织部进行申诉,在未满足恢复职级工资待遇的要求后,又向地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申诉。内容为:一是原乡党委书记杨涛同志在考评(考核)时受意基层干部给其打不称职票;二是组织部考评(考核)不符合实际,自己当年被评为先进派出所所长,却考评定等为不称职;三是组织部偏听偏信,以原乡党委书记杨涛反映其旷工15天为由评定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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