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成员职责
西乡政〔2009〕67号
西温庄乡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转好,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小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小店区政[2009]9号)有关要求,乡政府决定对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及其人员组成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乡安委会是乡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
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四)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村(居)、乡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组长:李太平(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任润兰(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协联络组组长)
贾晋林(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武俊立(乡党委委员)
魏建平(乡党委委员)
杨宝明(乡政府副乡长)
赵润喜(乡长助理)
刘来玉(乡长助理)
成员:李江(乡安监站站长)
孟晓峰(乡综治办主任)
马小凤(乡城建办主任)
罗小兵(乡派出所副所长)
杜十一斤(乡交安委主任)
宋春生(乡中心校校长)
段海生(乡农业办干事)
李学富(乡文体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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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