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闲置桑园,积极探索土地流转
积极探索土地入股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土地资源的效益,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甘肃省宁县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选择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我县辖8镇10乡257个行政村,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25万人。总面积26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6万亩,人均耕地1.95亩,是小麦、玉米、黄豆等作物的主产区。200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31亿元,财政大口径收入10120万元,小口径收入73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1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0元,是典型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劳务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
作为全省传统农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敏锐地意识到,农业用地按人均田、封闭不动以及分散经营的做法,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是人均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和农户土地的分散零乱,使现代化生产手段难以推广和普及,主导产业不明、农产品流通不畅、市场行为趋同等小农经济劣势逐渐凸现,造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困难,农民增收能力减弱;二是大批青壮年离田离乡外出打工,大量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缺少青壮年“精兵强将”,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新农村建设步伐缓慢。这种情况,也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带来契机。首先,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民增收来源发生了根本变化,经商、务工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减弱,有些耕作条件差的土地逐渐被闲置、撂荒。务工农民迫切希望通过土地流转,既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又获得一定收益。其次,农业经营专业户迫切希望通过有组织的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出效益。第三,乡村基层组织也希望通过规模经营,加速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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