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改革情况[样例5]
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改革情况
汇报
(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德州市农业执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制定的“五有”标准组建了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管,确保了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定编定性定人,组建综合机构。
(一)市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情况:根据市编委《关于整合组建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德编【2015】
5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药监督管理站)、市农机局农业机械监理站、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产办的执法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下设农业、畜牧、水产、农机4个大队。整合之后,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由原先的19人增至26人,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和市编办共8名同志调入本单位,市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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