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总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的智能部门。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时,必须有承包安全生产内容。
4、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积极支持公司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并组织人员制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指导安保科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保障企业安全。
第二节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各自的分管范围内,应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
2、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检查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监督本部门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卫生工作。
4、自觉接受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5、积极参与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和消防学习、培训、教育。
6、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7、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一)、生产规划部
1、生产规划部在安排实施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进度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并通报安全职能部门。
2、负责、参与、协调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3、组织实施均衡生产,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4、负责禁止残疾员工进入管辖区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5、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杜绝各种违纪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6、加强对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7、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8、公司基建工作,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落实。
9、凡是在公司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必须想公司安保科提出表格式申请,经职能部门同意,公司防火责任人批准,方可动用明火,同时指派安排动火现场监护人员,违者应负违规责任或造成事故的责任。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一列不得上岗,公司内一切特殊工种,培训、复训由公司统一安排办理,操作证由安全保卫科统一管理。
(二)、财务部
1、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按规定落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款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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