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验收程序
煤矿项目验收程序
一、预验收阶段
1、联合试生产请示;
2、联合试生产请示批复;
3、经过1—6个月的联合试生产,且试生产基本正常后,建设单位编制试生产报告。试生产报告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在联合试生产时可同时进行各单项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煤矿消防设施、爆破器材库等均按设计完成,以及档案管理等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专项验收。
二、验收阶段
4、煤矿建设项目试生产结束后,直接向煤炭工业局申请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申请验收文件(一式三份)和建设项目试生产报告(一式三份)。
5、经审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下达建设项目勘察验收通知书,勘察验收通知书要明确承担勘察验收的中介服务机构。
6、承担勘察验收的中介服务机构向下达建设项目勘察验收通知书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勘察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勘察验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得到勘察验收中介服务机构的确认。
7、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勘察验收报告审查备案后,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由煤炭行业管理、煤炭安全监察、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验收的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专家组成。
三、验收结束办理各种执照阶段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竣工验收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向煤矿建设单位下达竣工验收意见书。
9、根据竣工验收意见,办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
以上程序及下述各项竣工验收必备基础资料是根据国家对煤矿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规定及其它矿实际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整理的资料目录,不一定全面,仅露天煤矿项目竣工验收基础资料整理时作为参考。
附件一:露天煤矿移交验收资料目录
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127号文件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露天煤矿移交验收资料目录
文件汇编
第一卷项目前期主体工程报请、审批文件立项申请立项审批项目核准总体规划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初步设计(含安全、环保、水保、建筑防火、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五项设计专篇)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设备清单地质勘探有关资料
地质勘察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土地征用报请、审批等有关文件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主体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准开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第二卷安全专篇安全专篇报审文件安全专篇审批文件
安全专篇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安全专篇竣工验收意见第三卷环保专篇
1、环保专篇报审文件
2、环保专篇审批文件
3、环保专篇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4、环保专篇竣工验收意见第四卷水保专篇
1、水保专篇报审文件
2、水保专篇审批文件
3、水保专篇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4、水保专篇竣工验收意见第五卷建筑防火专篇
1、建筑防火专篇报审文件
2、建筑防火专篇审批文件
3、建筑防火专篇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4、建筑防火专篇竣工验收意见第六卷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
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报审文件
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审批文件
3、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4、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竣工验收意见第七卷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组织机构
2、档案管理制度
3、档案验收申请文件
4、档案验收意见
第八卷项目竣工验收国家有关文件汇编第九卷企业内部基本建设管理有关文件汇编
1、基本建设管理安全组织机构
2、项目竣工验预收组织机构
第十卷单项工程质量监督认证书第十一卷设备检测报告
第二篇证件
第一卷建设单位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采矿权证
3、土地产权证
4、企业生产安全资格证
5、矿长资格证
(未完,全文共9059字,当前显示14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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