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哈管部网点选址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贸协作促进对外
经济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贸协作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2]25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中国进出口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银行业务的共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银贸协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改进外经贸企业信贷管理办法,完善内部信贷管理体制。各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适合外经贸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和贷款审批制度,在确定外经贸企业的授信额度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出口收汇情况、新增贷款的还款记录、发展潜力等。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及各分支行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其外经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限。尤其对一些行政级别较低但外经贸业务发展较快、资金需求较大的地区以及国家级口岸所在地区,要进一步下放信贷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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