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会议材料
第一次工地会议
1、会议目的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部署,理顺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之间的联系渠道,明确各项工作运行的程序和规则,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会议组织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工令发布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的早期举行。
(2)会议由总监办负责筹备并由总监主持。总监办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参加会议的各方,以使与会各方作好资料准备。会议服务工作由承包人提供。
(3)会议参加者为业主、监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指定分包人)等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及各项业务主管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地方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会议内容
(1)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
a、由项目业主或其代表就工程项目实施期间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进行介绍和说明,并向到会有关各方提供书面文件;
b、由监理代表就监理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各级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进行介绍和说明,并向到会各方提供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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