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附件1: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全面评估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本评价指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和内容、程序和方法、以及报告形式等相关内容,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分析利用和考核制度,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评价的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评价工作标准统
一、客观公正。
全面性,是指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
1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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