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E5%AE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
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又适逢中秋佳节,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假期最长的节日。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分级负责,分兵把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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