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要素标记位置
,公文标记是公文的附加成份,用以标记文件的性质和处理要求。
公文标记的事项主要有秘密等级、缓急程度、阅读(传达)范围、份号等。此外,版记部分的文件印制或翻印部门、印发时间、印刷份数,以及有的文件列出的打字员、校对者等,都属于公文的标记。版记中以上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
公文标记的项目在文面上所处的位置和书写样式如前例所示,是严格固定的,不能随便挪动和更改。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按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某些文件涉及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需要有采取保守机密的重要措施。凡属规定保密的文件,都要标明密级,并注明印数、发送等级范围和存档份数,以便检查、回收。与此相适应,处理秘密文件须通过机要交通(通讯)传递。在利用传真系统传送时,须采用加密装置。凡需存档或送请领导人批示的传真件,应复制后再行处理,以利长期保存。
在文件的转运和处理中,保密和窃密有着尖锐的斗争。因此,要加强保密观念,健全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和党内有关保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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