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效能监察调查问卷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持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按照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对2015年以来计划资金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察,为确保本次效能监察能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察目的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依法、合规、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为建设优质工程服务。
二、监察依据
《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三、监察范围
云山大桥、云山南路等隐患整改、技改项目。
四、监察内容、切入点及方法
(一)项目审批与前期准备1.监察内容
(1)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2)项目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效审批,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用地、规划、安评、环评、开工及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符合工程项目的进展要求。
2.监察切入点
项目审批的文件、前期准备的手续和票据等相关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验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2)核对土地的取得程序及实际用途。
(3)核对规划许可手续,检查安评报告、环评报告和开工报告。
(4)核对资金流动。
(二)工程发包1.监察内容
(1)发包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直接发包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直接发包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有无肢解工程行为;
(2)是否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初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合同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无另行分包的内容;
(4)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2.监察切入点
工程发包的各种文件、资料。
3.监察方法
(1)查验发包初步方案及已发包部分的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和报建登记资料;(3)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业绩;
(4)查验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现场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5)查验备案资料;
(6)查验直接发包的申请和审批资料。
(三)施工1.监察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的资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有无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揽施工任务,有无转包、挂靠现象;
(2)施工企业投入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与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3)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伪造、涂改、出售、买卖、转让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公章等违法违规现象;
(5)关键施工工序、隐蔽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检验合格并签字,重大隐蔽工程有无设计单位参加现场检查验收并签字;
(6)检查现场经济签证的符合性。
2.监察切入点
(未完,全文共3867字,当前显示12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