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安警情分析系统
诈骗警情分析及对策
当前各类诈骗案件频发,从诈骗方式上划分,具体有以下类型:一是购物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发布超低价格出售车辆、手机、电脑信息,先诈骗货款,再以货物为高档商品、走私物品被扣、防止执法部门稽查等原因,要求补“关税”、“手续费”、“运费”、“风险金”等为借口,实施诈骗。3月11日,学生贾某在武汉百姓网(wuhan.baixing.com)上找到一条卖便宜笔记本电脑的信息,与卖家联系后约定用1500元购买一台市价为万余元的高档笔记本电脑,当日,他通过工商银行网银将钱转入了指定账户。3月12日,骗子打电话给他说为防止工商部门检查,再交3000元风险金,货到后退回,贾同意后又在中南民族大学内的邮局汇出此款。3月13日,贾又收到骗子的电话,称要交5000元的手续费,这时他才意识到被骗。
二是atm机英文界面汇款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使用设置银行卡安全密码、防火墙等手段,要求在atm机上按照他说的步骤一步步操作,然后进入英文界面,通常要示输入验证码、密码等,其实际输入的是转帐金额。今年以来,以先后发生4起类似诈骗案。
三是贷款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短信或网络发布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的信息。一些急需贷款的事主联系诈骗犯罪分子时,犯罪嫌疑人要求其向指定账户汇入“验资款”,“手续费”、“好处费”、“利息”、“保证金”,以诈骗钱财;或者索要事主银行账户,再通过层层设套,窃取事主银行账户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将存款迅速转走。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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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的犯罪团伙案件中,要求其名下的资金转入公安部门安全账号。所谓的“公安人员”还说,由于所涉经济案件重大,正在侦查中,要求李某不要告诉其他人,包括家人。李某相信了“公安人员”的话,随即到银行向对方指定账号汇款20余万元。5月3日8时,学校工作人员胡某接到自称武汉市中级法院电话,称其信用卡在北京恶意欠费6000元,将对其恶意欠费行为追责。胡某辩解自己没有信用卡,对方便将电话转到“北京市公安局110案件举报中心”,一“陈警官”称胡某已牵扯进一桩大案,并询问清楚胡某有哪些银行卡,卡内有多少钱,之后又将电话转到李检察官,李检察官提出要胡某证实自己有财力而不会去犯罪,让其分四次将其指定账户中汇款28万余元,直至5月7日对方还以各种理由让其汇款,胡某才意识到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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