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
近年来,我市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务实奋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总体势头良好。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最后集中转移到金融领域,金融风险集聚态势不容忽视,亟需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防范和化解。
一是企业金融风险突出。从数据上看,2016年初,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77.27亿元,当年处置不良贷款92.04亿元,但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仍有68.7亿元,不良贷款前清后冒问题严重。今年一季度末,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为73.09亿元,不良贷款率1.97%,位列全省第二。企业逃废债务问题严重,全市企业逾期欠息1070户,余额140.64亿元,欠息14.97亿元。此外,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内外需求乏力,制造业利润增长面缩窄,导致部分地区企业担保圈风险突出。
二是影子银行体系金融风险集聚。我市近年来典当、寄售、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发展迅速,主要以“地下钱庄”形式出现,为银行融资“过桥”、工程验资、偿还债务、支持账款等提供资金,其年化利率普遍高达50%-100%。我市部分企业由于投资过多,在银行贷款无法满足其需要的情况下,也涉足影子银行融资,甚至不计成本,风险隐患极大。同时企业涉及非法集资的情况也在增多。这些资金如果不加以监管和正确引导,融资链一旦断裂,势必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此外,影子银行体系中也不乏有大量的银行贷款,也间接造成信贷资金风险,同时还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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