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章程
学生服务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配合汕头市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建立科学规
范的工作机构,维护其内部正常秩序,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汕头市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服务中心章程》,以期将学生服务中心建成一个高效、踏实负责的机构。
第二条汕头市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服务中心是一个立足于同学生活,致
力于提高同学生活品质的一个常规社团。
第三条学生服务中心的宗旨是“一切以同学们为中心,一切以同学们的利益为主”,口号是“用心打造,生活美妙”。
第四条学生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响应团委学生会的号召,做好常规工作,同
时积极创新,搞出一些新颖有意义的活动,贴近生活,反映生活,创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概况
第一条学生服务中心总体定位:汕头市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本中心)是隶属学生会社团部,由校团委及内宿老师指导开展工作,目标是打造学校服务师生第一团体,工作定位是关注学校学生的日常生活,解决广大师生最切身的问题。
第三章人事机构与部门职责
第一条组织机构。本中心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资料员、小组组长数名。
第二条学生服务中心职责:
1.组长职责:
(1)须严格遵守汕头市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全面统筹处理本中心常规事务,及时处理成员提出的各类意见,有义
务对本中心各组长或其他同学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提出解决方案;
(3)接受本中心成员离职时的辞职报告,并审批;
(4)组长直接对校团委学生会负责,与副组长共同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
任务,并完成协会工作总结,监督和督促副组长及各组长的工作,在工作中应与副组长共同起带头作用;
(5)规划和实施有关学生生活的实际工作,配合学校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便
利;
(6)收集学生的各项建议、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得以良好解决;
(7)代表本中心配合学校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做好后勤工
作;
(8)密切联系学生、深入学生当中,帮助学生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并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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