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建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内容和组卷顺序的暂行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试行)
(文件为原件)
第一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批复、有关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3、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附件(复印件)
5、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6、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
7、节能设计备案文件
8、消防、环保、气象等审核意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工程概况信息表
1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单独立卷)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所在单位,变更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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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监理文件(参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28-2014)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总结;
4、工程开、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
5、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未完,全文共1865字,当前显示6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