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生态循环畜牧业建设的一些汇报材料
来安县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人大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我县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基本情况
我县的生态林建设包括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两方面内容。
(一)生态公益林
2001年我县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安排全面开展了林业分类经营工作,2006年、2009年又在上级统一安排下进行了重新调整、界定,最终经上级批准认定生态公益林面积11.5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8万亩,全部分布在国有林场;省级公益林面积3.56万亩,其中国有林场占3.1万亩。
我县森林面积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国有林场林业用地及有林地面积均占六成以上,考虑到集体林分散,不成规模,不便管理且易出现林权矛盾,我县把符合生态区位的国有林场大部分区划为生态林。国有林场林地集中,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护林员队伍较整齐,规划生态公益林建设目标就是管好、管住、管死各级公益林,使之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另一目标就是提高护林员待遇,改善护林设施及护林员基本生活、生存条件,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
1的基本目标,同时利用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部分资金建设林区道路以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
目前上级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国有林5元/亩*年,集体林10元/亩*年,扣除0.25元/亩*年的公共管护项目资金外,实际到位的补偿标准为国有林4.75元/亩*年,集体林9.75元/亩*年。我县各国有林场在上级补偿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积极自筹资金确保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生态林的质量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主要表现为:
1、林分质量。已划定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由于严格限制公益林的采伐(只进行旨在改善林分卫生状况的抚育采伐,且强度严格控制在15%以内),林分单位蓄积量普遍有了10—15%的提高,郁闭度有0.1—0.2左右的提高。
2、生态社会效益。由于对生态公益林的有效保护,尤其是天然次生林的大力保持,充分涵养了水源、保持了水土,对分布于生态林区域内的各类型水库水质的影响更是积极有效的。生态林区域内出现了有山皆绿、无水不清的喜人局面,一些过去少见的动物、鸟类也重新回归森林栖息、繁衍。山清水秀的好环境吸收了外商的广泛注意,森林旅游业在我县呈蓬勃发展趋势,依托白鹭岛省级森林公园投资开发的白
2鹭岛国际旅游度假村已累计投资近2亿元;半塔林场范围内的龙窝寺省级森林公园、长山林场东寺港风景区等吸引了许多外商考察、调研,开发事宜也在洽谈中。
(二)退耕还林生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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