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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安监系统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些思考

根深方成参天树

——对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思考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廖基任

一、部分乡镇安监机构建设趋向弱化的情况应引起注意

有份材料表明,2006年7月,我省某县级市全市乡镇安监机构工作人员共49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了安全生产检查员证,其中专职人员31人占63.2%,兼职与挂靠人员18人占36.8%;事业编制27人占55.1%,行政编制5人占10.2%,合同工17人占34.7%;到2008年8月,上述人员转岗(含挂靠)数达20人占40.8%。2008年4月1日,全市共24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了安监执法证,其中事业编制20人占83.3%,行政编制4人占16.7%;到2008年8月底,上述人员转岗(含挂靠)数达10人占41.7%。这一乡镇安监机构工作人员严重流失现象,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如果不能保证乡镇安监队伍的稳定,推行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不过是一句海市蜃楼般的空话。

乡镇安监机构工作人员存在流失和不稳定的问题只是一个表象,实际上这是部分地区存在着乡镇安监机构建设总体上趋于弱化或边缘化的一个反映。根据我的了解和观察,这个趋向的具体表现有如下几点:

1、主管领导边缘化、上级监督弱化。由于安全生产监管风险大、专业性强,管安全的不“安全”,很多领导不愿意和安全生产沾边。近来,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稍有所好转,主管工业副乡镇长便不再分管安全,轮到年纪轻、排位靠后、资历浅的副乡镇长主管安全。这和国家一再强调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不符。

乡镇政府执掌着机构的“人、财、物”大权,乡镇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任命与调离,日常工作的内容通常都由乡镇政府说了算。乡镇安监机构负责人岗位出现空缺也由本级政府自行安排。这样有时也导致一些人从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片面认为乡镇政府比县级安监部门“说话”更为管用。

2、机构设置虚拟化。虽然乡镇安监机构大多已挂牌,但是名称五花八门,有安监所、安监站、安监办、安管办、安办等不同名称。除了极少数为单独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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