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总务处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总务处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总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⒈总务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担负学校设备、设施、环境、水、电的管理与维修工作,除保证自身工作的安全外,还要保证对全校师生的安全负责。
⒉总务处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要从学校整体工作和保证全校师生人生安全的高度,制订措施及工作范围,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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