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窗口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有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二、举止行为
1、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起立迎接,站立送行。
3、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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