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马祖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马祖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并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一、仪容仪表
要求:服务整齐,仪表端庄
1、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国家公务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窗口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着装要大方、整洁(按规定着装)。
3、窗口工作人员要姿态端庄,自然大方,坐姿端正,站姿挺立,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对服务对象,且要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4、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夏季不着汗背心、短裤、吊带裙和穿拖鞋上岗,男同志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
二、文明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未完,全文共1240字,当前显示3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