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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