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车辆安全规定
一、车辆停放与安全:
a)所有车辆应当在公司停车场地的指定车位停放(以物业管理员每日的记录为准,车队管理员作不定时抽查),发生违规停车、人走不锁车、不拔钥匙、不关车窗、不关闭车灯、不拉手刹、不启动车辆防盗系统等现象者,对责任司机处以每次罚款100元;
b)如遇特殊情况(晚上加班至深夜23点后,次日一早9点前要急用车及其它特殊事项),在23点后短信、电话报备车队管理员后方可由车队司机自行妥善予以停放,同时需在该次车单上注明,以备核查。夜间未按规定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者,每次罚款300元,累计三次或情节严重者,作解聘(辞退)处理;c)公司内车辆停放要做到停车入位,不越线不压线,按物业的要求停放整齐;d)对于车辆进出时间,物业保安每周应当提供车辆进出时间明细表到车队管理员处进行核对,如进出时间与车单不符,车队管理员可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二、车辆钥匙保管:
a)所有车辆钥匙应由司机本人进行妥善保管,同时车队管理员需对所有车辆的备用钥匙进行保管;
b)严禁司机私自复制车钥匙,违者作解聘(辞退)处理;
c)司机所保管车钥匙遗失,需报行政经理备案,并由司机本人承担更换车锁的所有费用。
三、证照保管:
a)司机及车辆所涉证件应由司机本人进行妥善保管,同时车队管理员处留存所有证照的复印件;
b)因司机个人保管不善,随车携带的证件发生丢失。例如“行驶证、购置证、养路费证、车船税、年检证、停车泊位证、营运证、货运通告证、车辆停放证、排放证、务灯证、保险卡、备案卡、加油卡、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等车务手续证明”等,报行政经理及车队管理员备案,并承担补办该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二部分:交通安全规定
一、车队司机应当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二、严重违章并接交警队罚款通知单者(含交通违章扣分12分),责任司机应缴纳通知单所涉罚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车队管理员及行政经理违章事项及原因,如交通违章12分扣完,对责任司机作解聘(辞退)处理;
三、司机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者,属严重违纪,对责任司机处以500元罚款,并作解聘(辞退)处理;
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首先应按照交通法规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并报110报警台,等待交警做出现场处理意见;同时报车队管理员或行政经理,说明情况,请示处理意见;
(未完,全文共2932字,当前显示9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