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构成要素
公文的构成要素主要指公文的各个组成部分,下面小为大家详细介绍。
我国现行党政机关的文件,其构成主要有。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公文份数序号、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刷日期等部分。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凡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按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的规定,公文如需标明秘密等级,应顶格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需同时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应在二者之间用★隔开。
(二)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在处理时限上的要求。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急件,其中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公文的紧急程度应顶格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果遇到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需同时标注时,秘密等级标注在上,紧急程度标注在下,分两行顶格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
(三)发文份数序号
发文份数序号是指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一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简称份号。标注份号便于加强公文管理,明确责任。根据新《办法》规定,绝密和机密级的公文应当编制份数。编制份数使用阿拉伯数码。具体应编多少位数,通常应根据份数来确定,至少不少于两位数,如1编为01。公文的份数序号应顶格标注在公文版心左上角的第一行。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又简称为发文号或文号,是发文机关编排的发文流水号。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的代字、发文年份和发文序号所组成。如国发[2010]08号即代表国务院2002年第8号发文。发文字号中的年份要使用全称,用[]括起。发文字号的位置应标在文件版头发文机关名称的下面,居中排列。
(五)签发人
上报上级机关的公文要标明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姓名应标在发文字号的右侧。如果某份公文有几个签发人,就将主办单位的签发人姓名标在第一行,其他签发人标在第二行,即标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的下面,按发文机关顺序排列。
(六)公文标题
(未完,全文共2987字,当前显示8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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