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出资成立开发公司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武汉市交通(集团)
乙方:
为了满足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合作开发位于地段的项目,并就共同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
2、
3、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
其中项目占地面㎡,
规划建筑面积
4、
5、项目用途:项目证件及所需手续:
第二条、项目合作形式: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
2、其中甲方以其所有的位于的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号)
出资。乙方出资人民币,买断该项目开发经营权,甲方收取固定回报。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销售完毕时止。
第四条、合作期间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鉴定之日起
2、确保所提供的建设目的使用权属真实及无其它争议性;确保该土地使用权无其他所涉债务债权。
3、确保本建设项目的真实及无其它争议性;确保建设项目无其它与第三方纠纷。
4、负责办理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协助办理、施工许可、确权及建筑施工用临时占道,用水、用电等其他开始建筑施工等所有所需要手续。并自行承担上述所需开工手续前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不计入本项合作甲方的投入内,由甲方另行解决。本项合作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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