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由于吴某正处于试用期,单位不能对其进行辞退,如果吴同志在单位未允许的情况下考了别地方的公务员,单位可以对其考察不合格,将其取消录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这条规定,试用期要离开只能是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内当然能辞职。但是过了试用期就无法辞职了。。。必须过最低服务期限5
年。。。。。。。。。。。公务员法写的很清楚。如果单位不让你主动辞职的话,你可以故意犯错误,让单位辞退你(辞退和辞职不一样的哈)
最起码五年以内不会再想考公务员了...---------大哥你走关系进来的吧。最基本的公务员法和招考简章都不知道,你想考还考不成的。
招考简章写的很清楚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的时候审核是不会对你的身份进行查询的,但是如果你笔试通过了,就要进行资格审查,这时候才会查出来你是试用期的公务员。
即使你没有转正,也不会被录取,因为试用期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而转正后的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也要在单位的允许下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满了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可以参加上一级的公务员考试
有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又考上别的公务员并成功走了的吗。
最佳答案
理论上说,是不行的,因为公务员有最低服务年限。但实际上,看个人操作。
我觉得,在职(包括试用期)公务员,如果想再次报考,应该事先知会领导,给领导一个理由,比如你家在别的地方,想离家近一些等等,或者直接说想有更好的发展,更高的追求,相信领导会理解的。但同时要向领导保证,不会影响到工作。
如果考上了,和领导好好沟通,做做工作,影响人一生的大事,相信领导会放人的。而只要现用人单位肯放人,你那边是自己考上的,接收是正常的,其他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
我同期考上的一位,就在一年之内考了上级(上两级,且是外省)机关,成功走人。
试用期可以取消录用。这要求你跟领导协商好,写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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