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质量奖(现场)评审报告
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办法
为切实做好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办公室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等国家标准条款要求,特制定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办法。
一、现场评审说明
1、现场评审是指在对组织提交的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员)为澄清申报材料中的不确定事项以及进一步证实申报材料内容的准确程度而进入该组织实施一系列核准的活动。
2、评审组对于需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要编制详细的现场评审计划(一般要求到以小时为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
3、在进行现场评审前,由评审组组长提交现场评审计划,经县长质量奖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核实,并经申奖组织盖章确认后实行。
4、评审组进入组织现场评审的时间为一般为1~3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增加现场时间的,由办公室主任向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并经申奖组织盖章确认后实行。
二、现场评审程序
1、召开预备会
预备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主持。a)
明确分工
现场评审组在正式进入现场评审前一天,由评审组长召集评审组全体成员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议,根据评定标准,明确评审组评审工作分工。
b)
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
现场评审日程安排原则上以由组长制定、经办公室审批和企业同意的《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计划》为准,特殊变动或调整应得到办公室和组织的同意。
c)确定现场评审重点核查项目
现场评审是在材料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组织现场重点核查,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天核查前评审组应进行核查前讨论,初步确定现场核查重点,并作好相应的准备。
d)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和要求
评审组长应接纳评审员的合理化建议,对现场评审具体工作分工的安排和内容可予以适当调整,并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及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要求被评审组织高层领导必须出席,评审组全体成员、办公室成员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出席人员要在“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首次会议签到表”签名。首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安排在30分钟之内,首次会议的议程和内容一般应包括:
a)宣读《正阳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员行为规范声明》;
b)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的目的、步骤、方法;介绍评审组成员,明确其职责;c)确认评审计划;
d)确认评审组需要的组织协助资源、设施和合作;e)对被评审组织保守有关机密信息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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