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问题研究——《中国司法》[小编推荐]
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2010年1月29日,原告作为其母亲薛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在起诉要求撤销被告丹阳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丹阳海会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一案中,已经获取该批复及作出该批复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即已知悉丹阳海会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批复依据的政府信息,又于2015年9月3日向被告申请公开该信息,法院有理由相信原告申请存在恶意,申请目的并非为获取所需信息,而是借此表达对被告批复行为的不满,滋扰被告正常开展工作。因此,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背离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本意,属于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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