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不得不背的内容
无形资产计价:(专专商著场)应当以原价为准,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外资企业改组或合并为股份:资产转为认股投资的价值与账面的变动部分应计入损益,计缴所得税
股份制企业募股或增发股票:资产重估的价值变动部分:不记入损益
外企优惠: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开始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购进成套设备件简单组装、饮料食品罐装分装、室内外装修、广告、食品、家电维修等)开采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的,不适用上述优惠
2、追加投资项目的优惠:鼓励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单独计算并享受定期减免:①新增注册资本达超6000万美元②新增注册资本达超1500万美元,且达超原注册资本50%的以上与先期投资应分别设立帐册、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否则,税务机关可按收入、资产等比例合理划分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01年1月1日起执行
3、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项目生产外资企业,15%,不论区域。15年以上5免5减半:①从事港口码头建设合资企业②海南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建设基础设施和农业开发③浦东
新区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能源交通项目的外商企业3-
1、外资先进技术企业,三免二减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三年减半征收(10%)
4、农、林、牧和经济不发达边远地区外企10年以上的,二免三减后10年内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
5、西部大开发:①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01-10年:15%(收入占70%以上)②省级批准,民族自制地方可减或免地方所得税③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电企业,收入占70%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内企无经营期限制),两免三减④鼓励类及优势产业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经济特区外资及设机构生产经营外企和在沿海港口开发区、浦东新区生产性外资15%
7、24%地区。沿海开放区、特区、开发区的老市区生产性。(除技术密集、知识密集、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期长,或能源交通港口按15%外)
8、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资高新技术企业,10年以上两免,生产性外资除北京外,三减半
9、经济特区服务行业500万以上10年以上一免二减
10、金融机构营运资金超1000万美元10年以上,一免二减
11、在农业、科研、能源、交通运输等提供专有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减按10%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免
12、外资合并为股份企业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免:资产重估进行了税务处理,未到期的补缴了减免税外国投资者利润直接再投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投资开办
其他外企。不少于5年,退已缴所得税的40%再投资举办、扩建出口(开始生产或再投资后3年内)或先进技术企业(开始生产起或再投资后第一年内,或3年内未被撤消),或海南企业利润再投资海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不少于5年,全部退还。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企所税率+地所税率)〕×企所税率×退税率外国投资者全股投资公司,从外资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可视同,享受退税
外资汇总申报交纳所得税时:可将各分支机构盈亏相抵,按有盈利的分支机构适用税率缴纳(与内资企业的合并纳税规定有所不同)
外国投资者将从外企取得的利润再投资购买其他投资者已存在的股权,未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资金,不得享受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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